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5日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权利人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依据 |
1 | 惠湾国用(2015)第13210502446号 | 林馗云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惠州大亚湾澳头石化大道中399号灿邦国际广场2栋2009号房 | 依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1391执234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