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具结公告 > 详情

具结公告 大亚湾区第2024009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下列具结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尚未及时转移登记到其名下,现具结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提供国土证国土证证载权利人无法到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5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亚湾区自然资源分局(地址:惠州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6楼,联系电话5574317)。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下列国土证作废。

 

             公告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417

 

 

序号

土地证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坐落

具结人

1

惠湾国用(2011)第13210401795号

骆万春

惠州大亚湾西区大亚湾大道219号熊猫国际新城碧湖华庭6-3栋903号房

王铁柱